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祝贺中新社建社70周年贺信。 贺信截图
中新网香港9月23日电 (曾平 戴小橦)时值中国新闻社(下称“中新社”)建社70周年之际,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向中新社发来贺信。贺信说,中新社在向国际社会讲述中国故事、传播正义声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在贺信中指出,70年来,中新社向世界传递了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喜讯,报道了新中国蓬勃发展的各项事业,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历程,记录了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伟大变革和发展,大力推动两岸三地交流合作,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,凝聚全球华人共识,发挥了向国际社会讲述中国故事、传播正义声音的重要作用。
贺信说,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与中新社合作历史悠久,集团旗下媒体长期刊登中新社报道、放大中国声音,特别是在香港由乱到治、由治及兴这一历史性转折中,并肩作战、互相支援,共同见证和参与推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,结下了合作互助、携手共进的深厚友谊。
贺信说,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,希望共同努力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更为精彩的时代篇章。(完)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 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 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![]() 永旺快投彩票平台地图 |